哪些收入要记录在其他综合收入科目中,小伙伴经常会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其他综合收入科目应记录哪些收入?
答: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减值和处置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或减少。它还包括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
2.长期股权投资是指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所享有的份额按照权益法计算的增减。
分两种情况:
(1)对于合资企业的投资,除净损益外,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其他变更不是资本交易,而是持有利益。因此,投资单位的个人报表和合并报表都应属于其他综合收益。
(2)对于子公司的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其他综合收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更是其他综合收益。子公司因股权交易引起的资本公积或保留收益的变更,使其他资本公积和少数股东权益的变更不是其他综合收益。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其差额记入所有者权益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的增加,及处置时的转出,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四、可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记入其他综合收益科目
相关案例分析
AB企业持有30家%股份可以对B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目前,B企业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1200万元。除此之外,B当前企业净损益为6400万元。假设A企业与B企业适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相同,B企业可识别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双方在当期及以前期间没有内部交易。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因素。
A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更时,其会计处理如下:(单位: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920
合收 360
收益 1920(6400×30%)
合收 360(12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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