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使用范围,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山西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使用范围
首先,我们来看看非税收入的含义:非税收入是指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和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它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初始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非税收入的范围主要包括:政府基金、彩票公益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以政府名义接受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罚没收入、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 中等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非税收入票据是指各级国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征收或收取非税收入,向支付义务人出具(支付)证明,非税收入票据是财务收支法律证明和会计原始证明,是财务、审计、监督部门和非税务收入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山西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的使用范围
1收单位征收政府非税收入,使用"一般缴款书"〔保留使用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专用票据。
2.执收单位、执收单位与个人、执收单位内部的临时存款、临时支付、收款、费用分摊等往来款项结算使用"一般缴款书";暂存代收款仍纳入财务专户管理。
三、市公安部门户证收费使用定额专用票据;
4.其他政府非税收入项目需要设置的专用票据
不能开发其他项目
非税收入是国家政府事业单位通过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非税收入账单的使用范围是什么?以上介绍了新省非税收入统一账单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