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必须清楚,纳税人的这些行为是违法的!,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下面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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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时申报纳税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和提交纳税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提交代扣代缴、代扣代缴纳税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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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按时纳税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外,还应当自滞纳税款之日起每日收取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六十四条纳税人不缴纳税款或者少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的税款和纳税金,并处不缴纳或者少缴纳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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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预缴增值税的法律责任
一系列关于预缴税款的一系列公告无一例外规定,纳税人自预缴之月起6个月以上未预缴税款或者未按照规定预缴税款的,由当地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八条规定期限内不缴纳或者少缴纳或者应当解缴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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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立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辅助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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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擅自损坏或者变税控装置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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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
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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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或者转借、变更、损坏、销售、伪造税务登记证的,处二万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提醒:
税务登记文件仅限于纳税人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并悬挂在其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纳税人不得转让、出售、伪造、变更、损坏税务登记文件,以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不缴纳或者少缴税款。同时,纳税人在办理纳税事项时,应当按照规定持有、出示税务登记文件,纳税人还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证、换证手续。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文件,或者转让、变更、损坏、销售、伪造税务登记文件的,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
郑重提醒:
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 伪造、变造、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对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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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其所有银行账户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所有银行账户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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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软件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本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软件应当报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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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九十四条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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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规定结清应纳税款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未按照规定结照规定结算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防止出境。国家税务总局和公安部制定了防止出境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