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分为综合考试和专业考试。综合考试包括三个科目: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各专业考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分为10个专业: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公共工程、通信广播电视工程。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专业进行考试。
考生只能携带黑笔(签字笔)和2B铅笔、软橡胶、无汉字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纸、修改液等物品进入考场(除考试科目外)。考试结束后,不得借用文具、计算器等物品。严禁将具有汉字存储功能的电子记事本、计算器、寻呼机、手机或其他具有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