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实行固定分数线。一建各科合格标准为各科满分60分%。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为2年,参加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连续两年通过所有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包括四门考试科目:建筑工程经济、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实践。各科目的资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建设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合格;
专业工程管理实务满分160分,96分合格。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为2年,参加四科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