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会计职称后,从事会计职责至少10年;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本科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职称至少5年;博士学位,取得会计职称2年。
高级会计师注册条件中对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位前后从事会计职责的总工作时间。本通知所述的会计工作年限为当年12月31日。
在校学生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正式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具体要求可查看当地注册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