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药学中专学历,担任药学职务满5年;取得药学专业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取得药学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人不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在处罚期间受到行政处罚。
4.考试期间伪造学历或违纪不满2年。
5、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