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起,职称申请教师将逐步通知所有需要参加中高级职称辩护人才,请继续关注职称辩护通知,特别是高级职称辩护通知必须参加,以下职称申请教师将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辩护通知,请抓紧时间阅读,以免影响辩护和通过。
职称答辩通知
高级职称答辩通知
职改办:
为提高职称评审质量,根据省职业改革办公室的要求,今年所有参与建筑专业高职评审的人员应在2018年11月18日或19日上午8:30前到河北省建筑科技研发中心参加辩护,辩护结果为30分%计入总分后,请通知答辩人,携带身份证,按时参加答辩。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槐安西路机械化步兵学院西行500米路北。
联系电话0311-89919999
高级职称答辩通知
从火车站到R&D中心线路:乘15路公交车到西王站下车,换乘304路公交车到大行北口站下车。
西二环槐安路口乘坐公交线路:火车站至西二环槐安路口:乘坐15路公交车到西王站下车换乘39路公交车到西二环槐安路口(西北角)下车等公交车,每30分钟左右一次。
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辩护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因病住院,请附住院证明),由市、省职业改革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在辩护前送达评审现场。
无故不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按程序请假,经批准的答辩成绩按0分计算。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改办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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