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通知所有申请交通工程系列中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答辩。具体事项如下:
1.答辩时间:11月19日至11月2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参与者的答辩时间见职称答辩名单,不再提前领取答辩证。
河北省职称答辩通知
2.答辩地点:国安培训中心六楼会议室(石家庄市工农西路536号,工农路与城角街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南)。
3.申请人应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4.申请人必须仔细核实答辩时间表上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如有问题,应在答辩当天向工作人员报告。
5.由于最近雾霾天气频繁,建议外国答辩人在答辩前一天到达石家庄。
6.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评审不予通过。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