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杰出的地方,东临上海,南临浙江,西临太湖,北临长江,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与此同时,近年来苏州的经济发展也非常迅速,城市的整体发展水平也在上升。因此,在苏州定居是一个很好的选择,那么在苏州定居职称的条件是什么呢?
苏州市政府1日起实施的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安置相关政策的通知说明,如果您有苏州职称,则有可能安置,具体内容如下:
1.服务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愿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落户的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第一条规定,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人事档案转移后申请定居:
(一)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育部学位认证的留学生;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博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55岁,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超过50岁,学士学位不超过45岁。
(2)用人单位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安置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二、申请落户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结算的个人
1.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安置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
2.依法取得各种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申请落户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本市,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拟落户职工符合《苏州关于调整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 ??????????????第二条通知指出,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下列人员,可以在人事档案转移后申请定居:
(1)具有硕士学位或以上(含留学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水平)的人员;
(2)本科学历(含留学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年龄不超过45岁。
上述人员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可以申请结算。
通知第三条指出,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的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在苏联稳定就业,在申请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在人事档案转入后申请结算。
4.拟定职工依法取得各种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申请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级)申请定居的用人单位,其拟定职工持有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规定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列出的苏州高技能人才短缺职业(工种)目录项目一致。
所以你一定对苏州职称定居的条件有很好的了解,或者如果你觉得这些冗长的文件比较麻烦,也可以联系我们的客服,留下联系方式!也可以通过微信微信官方账号:工程师智库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