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文化事业建设税分录,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文化事业建设税分录怎么办?
1.直接支付:
借:管理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先计提后缴纳的
借:管理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款:应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应纳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款: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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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设费的税收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88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支付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提供广告服务的计费销售额和3%计算应付费用的费率如下:应付费用=计费销售×3%。计费销售,为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所有税费和额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出版商的税费后的余额。支付义务人扣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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