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会计分录,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做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会计分录?
一、会计分录
首先,我们应该区分补贴的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残疾补贴由社会保障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由单位支付。根据需要提取的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出以下分录:
(一)社会保障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或应付员工工资)
支付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或应付员工工资)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企业出境
计提时: 借款: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管理成本(员工相应的相关费用)
贷款:应付职工工资
支付时: 借款应付职工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定义和计算残疾就业补助金
(1)含义: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六级残疾,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终止或终止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七至十级残疾,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残疾就业补贴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由于一级至四级残疾人应保持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残疾津贴,因此没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和残疾就业补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也应当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5级30个月,6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也应当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四)项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也应当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四、其他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不到5年的,每减少20年的全额扣除额%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残疾就业补助。
如何做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会计分录?以上都提到了区分补贴来源,并根据需要提取的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制作会计分录。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职称评审网络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