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购物卡,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购物卡怎么开票?
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扣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的通知》(国税函[2010]56号),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发票上"金额栏"分别注明,增值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如果超市卖购物卡,顾客购买一定金额会有一定比例的折扣。超市开具发票时,可以按净额开具吗?还是要在发票上注明折扣,才能按折扣后的销售额纳税?
答:超市在购买卡时,通常会开具发票,然后使用购物卡购物,不再开具发票。如果卡未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增值税应税销售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10]号。56)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1993]号。154)第二条第(2)项,"纳税人以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分别在同一发票上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以折扣的方式销售商品。同一发票上的销售额和折扣分别注明同一发票上的销售额和折扣"金额"栏目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不在同一张发票上"金额"栏中注明折扣额,只在发票上"备注"栏中注明折扣的,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直接收款销售货物,无论货物是否发放,均为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凭证的当天。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填写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在确认营业收入时必须开具发票。未经营业务的,不得开具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销售折扣购物卡的行为属于直接收款方式。无论货物是否发放,增值税的纳税义务都应在销售购物卡和收取货款的同时确认。但是,销售收入必须在消费环节确认并开具发票。购物卡发放时,不得开具发票,以避免重复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
销售购物卡时,不得开具发票(不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持卡购物消费时,企业应确认为收入并开具发票,但不计提销项税额,避免冲提销项税额和重复开具发票。税收是国民经济最重要的调节器。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法律越来越复杂,税收调整也越来越频繁。作为企业财务人员,他们掌握了企业的税收命脉,迫切需要综合的税务管理能力,加入税务经理专业班,掌握税务实务、税务筹划、税务检查和税务行政复议,拓宽税务处理软技能,成为优秀的会计师。
如何开具购物卡?以上职称评审网小编介绍了如何开具购物卡和政策依据。我希望它能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