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费用可以由总公司报销吗?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分公司的费用能由总公司报销吗?
答:分公司的权利义务由总公司依法承担,无法律争议。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活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具备独立名称。其名称应下属公司的名称命名,由下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所以可以在总部报销。
分公司和总公司有什么联系?
答: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与分公司相比,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在法律和经济上并不独立,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公司,又称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部。总部通常先于分公司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制度中处于领导和主导地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公司管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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