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取代营业税后,建筑企业如何提前缴纳增值税,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如何预缴增值税?
答:(一)一般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销售自己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收到预收款时应遵循3%增值税的预征率。预缴税款=预收款÷(1 适用税率或征收率)×3%。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的,按11计税%适用税率计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按5%计算征收率。
(二)预收款包括分期取得的预收款(首付款) 按揭 尾款),全款取得的预收款。定金属于预收款。
诚意基金、认购基金、定金不属于预收款,但合同成立并用于抵押的,应当依法预缴或者申报增值税。
一些税务机关对诚信基金有更详细的规定。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存款、意向基金、诚信基金、认购基金等名义向买方收入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预付款性质,按规定提前缴纳增值税;1。收取的款项不得超过5万元(含5万元);2。收取的款项日起3个月内退还给买方。
增值税预缴地点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旧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税收计算方法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全部价额外费用按照3计算%房地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预征率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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