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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坏账核销会计处理
金融企业核销坏账贷款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贷款: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
贷款: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逾期贷款
已确认并转售的坏账贷款,未来年度收回的金额将增加坏账准备,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逾期贷款
贷款:贷款损失准备:贷款损失准备:
逾期贷款应在借款人存款账户中扣除,其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单位存款户
贷款:逾期贷款----××单位逾期贷款户逾期贷款
金融企业坏账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企业的程序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企业的债权或股权可视为坏账: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追偿借款人和担保人后未收回的债权;
(二)借款人死亡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宣告失踪或者死亡的,金融企业应当依法清偿其财产或者遗产,追偿担保人后未收回的债权;
(3)借款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事故,损失巨大,无法获得保险赔偿,或保险赔偿后无法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金融企业清偿财产,追偿担保人后未收回的债权;
(4)借款人和担保人未依法宣布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被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金融企业追偿借款人和担保人后未收回的债权;
(5)借款人违反刑法,依法受到制裁,财产不足归还债务,无其他债务承担人,金融企业追偿后无法收回的债权;
(6)由于借款人和担保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诉诸法律,法院强制执行借款人和担保人,借款人和担保人无财产可执行。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后,金融企业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7)由于上述(1)至(6)项原因,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金融企业按照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扣除债务资产接收费用,小于贷款本息差额,追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债权;
(八)开立信用证、办理承兑汇票、开具保函等垫款时,因上述(一)至(七)项原因,金融企业无法偿还垫款;
(9)金融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被投资企业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终止法人资格而无法收回的股权;
(十)经国务院专项批准核销的债权。
金融企业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必要的程序后,可以将合格的债权视为坏账。以上介绍了金融企业坏账核销的会计处理。欢迎登录职称评审网,与我们交流您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