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票清单,最近很多朋友都关注这个问题,下面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票清单?
答:
具体步骤如下:
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发票填写;
2.确认发票号;
3.进入发票填写界面,填写买方信息;选择金额是否含税,点击清单按钮进入清单填写界面;
4.填写货物或劳务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税务分类码等信息;
5.检查确认所有信息已正确填写,点击完成返回发票填写界面;
6.打印发票;
7.查询刚刚开具的发票,点击清单按钮,打印增值税发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购买增值税发票?
答:
一般情况下,企业刚开始领取的发票数量是25张,如果不够,可以申请增量或增版。
增量:适用于金额不高但开票量大的公司,如:小店。
附加版:适用于客户单价高的企业,其特点是金额大,但开票量相对较小。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使用专用发票。
(1)会计不完善,即销项税、进项税和应纳税额不能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计算。
(二)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应纳税额不能准确提供给税务机关
根据其他增值税信息。上述其他增值税信息由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确定。
(三)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但未改正的,有下列行为:
1.专用发票私自印制;
2.从个人或者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购买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虚开专用发票;
5.专用发票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
6.专用发票未按规定保管;
7.未按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申报专用发票的购买、使用、存款;
8.税务机关未按规定接受检查。
(四)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免税项目者。
有上述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已领取使用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应当收取结算的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下列情形下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烟草、葡萄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动保险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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