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伙伴经常会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如何申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流程
买方应首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当出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卖方只能凭买方提供的通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书》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表(加盖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蓝字发票对应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三)涉及退货或者要求折扣的,应当提供有关合同、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买方公章);
(4)蓝字发票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买方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5)承诺书(表明业务确实是真实退货,如果实际退货,承诺不予扣除。仅适用于逾期发票。
(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与申请表第二联保留。
申请表对应的蓝色专用发票应当经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结果为认证一致并扣除增值税进项税的,买方在填写申请表时不得填写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一致、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一致的,买方应填写申请表的具体原因及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
买方购买的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的范围。需要开具红色发票的专用发票,买方应填写申请表,并填写申请表上的具体原因和相应的蓝色专用发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审查后发出通知。
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通知书》时,未经认证、超过认证期限的,应当在《通知书》上注明超期发票字样。注明超期发票的通知书只能由买方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一式三份,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第一份由买方主管税务机关保留;第二份由买方送卖方保留;第三份由买方保留。
开具逾期发票字样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按月审查相应的业务情况,对实际未退货或者销售折扣的,不扣除进项税。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
需要税务认证。
(1)买方未付款且未进行会计处理的,应主动将原发票联和扣除联退还给卖方。如果卖方未处理会计联合会计,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合会、扣除联合会及相应的存根联合会和会计联合会上注明"作废"字样,依次粘贴在存根联后面,作为扣除当期销项税的凭证,下个月收到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实。卖方在收到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不得扣除当期销项税。属于销售折扣的,卖方应当按照折扣后的付款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2)如果卖方已将会计联合作为会计处理,卖方可以根据退货的数量、价格或折扣金额开具相同内容的红色专用发票。撕下红色专用发票的会计联合作为扣除当期销项税的凭证,不得撕下存根联合、扣除联合、发票联合、蓝色专用发票扣除联合、发票联合粘贴在红色专用发票发票联合会后面,并注明蓝色、红色专用发票会计联合会的存储地点,作为开具红色专用发票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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