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收据能否作废重开,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下面由职称评审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
财务收据能否作废重开?
答:正式的收据是国家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据的主要标题印有红色的财务字样。正式的发票是国家税务机关印制的票据,收据的主要标题印有红色的税务字样,用途不同。
财务收据可以作废重开,财务收据作废流程如下:
一、在作废收据上注明作废二字。
第二,如果收据不在你手里,你需要在报纸上发表无效声明。
第三,让对方签无效收据上签字确认无效事实。
第四,重新向对方开具收据,然后当你向对方提供新的收据时,你可以写一份证明收据XXXXX(以前的收据号)无效,现在重开收据XXXXX(新收据号)给A公司。
一般政府部门出具的专用账单也可以税前扣除。税务局承认,公用事业和特殊行业的收据可以记录,如医疗收据、解放军收据、行政机关收据等。
具体来说,比如:
①各政府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②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③捐赠收据;
④工会资金收据;
⑤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据;
⑥军队收据
(详见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自制的收据(如文化体育用品店购买的空白收据)用于代替发票,但税务局不承认,属于白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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