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在收到现金货款和增值税会计分录时,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收到现金货款和增值税会计分录
收到货款的会计分录:
以前做过销售处理的,分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款:应收账款
若未进行销售处理,分为: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现金折扣后的付款,如何做会计分录?
1、销售商品采用现金折扣的方式。当收到符合现金折扣条件的付款时,扣除折扣后的净额将收到收货款计入财务费用,作为尽快收回货款的代价。会计分录如下:
借款:银行存款(实收)
财务费用(少收折扣)
贷款:应收账款(原应收销售款)
二、说明:
现金折扣方式的核算应采用总价法,销售时不考虑可能的折扣费用,按未扣除的发票金额计入。
借款:应收账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三、支付给对方的现金折扣,应当减少财务费用,应当:
借款:应付账款
贷款: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融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息收入)、汇兑损益及相关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当通过财务费用科目计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借方登记发生的财务费用,贷方登记结束后转入今年利润科目的财务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本科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的费用进行详细计算。
总的来说,收到现金付款和增值税会计分录分为两种处理情况。第一类企业收到付款后进行销售处理,然后进行应收账款科目;如果收到付款未进行销售处理,则进行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处理。在职称评审网络上有很多相关的问题介绍信息,如果你感兴趣,不妨来职称评审网络提问,会有老师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