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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期报账哪些费用能列支

跨期报账哪些费用能列支
2022-10-11 185

哪些费用可以列出跨期报销?小伙伴经常会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形成跨期发票

如果报销及时,企业的实际费用可以在当年扣除;由于各种原因,企业总是有一些实际费用,不能在关闭前取得发票,或者虽然取得了发票,但在关闭前没有时间报销。许多企业在次年报销时将这部分费用计入次年损益,形成跨期发票问题。

以2017年为例,企业获得的跨期发票主要有以下情况:

1)2017年度成本费用发票开票日期为2016年;

2)开票日期为2017年成本费用发票,2018年入账;

3)2017年底结账前可确认2017年成本费用发票不能及时入账;

4)结账后发现发票日期为2018年的成本费发票本质上属于2017年的成本费。

2.税前扣除跨期发票

上述跨期发票,按下列指导处理:

1),上述1、2种情况本质上属于一种情况。原则上,2016年的费用不得列入2017年,2017年的最终结算应增加应纳税所得额。为避免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财务人员在年度结束前向各部门发出通知,尽快报销当年的费用,2017年的费用不能在2018年报销;如果业务人员在结账前不能返还公司报销,费用金额可以确认,财务可以按现有金额提取,2018年尽快取得合格账单,最迟不得晚于2018年5月底。

跨期报账哪些费用能列支

2)如果2017年费用没有充分预测和提取,结账后发现2017年费用,2017年费用统计分类,2018年5月31日前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019年5月底应纳税所得额增加。

3)日常费用,如办公费、差旅费等,应根据发票开具日期判断费用的所属年度,与收入相关的费用应根据比例原则确认。成本费用的所属年度不仅可以根据发票的开具日期来判断。

4)企业的工资和资产损失的扣除年度也应当按照实际年度扣除。2017年的工资应在2018年5月底结算结束前发放,否则应进行相应的增税。

5)最终结算结束前未取得合格的扣除凭证的,应当增加应纳税所得额,取得合格账单后,按照费用期限调整年度所得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第15号)规定如下:

企业发现前一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税收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和说明后,可以在项目发生的年度计算扣除,但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企业因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可以在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扣除不足的,可以延期扣除或者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补偿确认前一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或者盈利企业补偿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当先调整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然后按照补偿亏损的原则计算后一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并按照前款的规定处理。

哪些费用可以列支跨期报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无论是否支付,均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收入和费用,即使已支付,也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实践中,跨期费用的处理往往涉及到。一般来说,财税部门对跨月不跨年费用的监管相对宽松,但跨年费用往往口径较紧。企业在最终结算时应适当调整跨年费用,使其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员工报销没有发票怎么办?

根据《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家税发[2005]号。50)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不得税前扣除。

可以列出哪些费用?超出税前扣除范围、税前扣除标准或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行业不得税前扣除。职称评审网络小边还列出了跨期发票的形成等相关内容,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您可以在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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