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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视为销售情况
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为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商品;
(三)有两个以上机构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除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外,将货物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其他机构销售;
(四)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营改增后)使用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名存实亡");
(五)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使用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
(六)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提供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
(七)向股东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免费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下列情形视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免费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免费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房地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别注意,第六七八条将购买的货物视为销售。
为何规定视同销售?
关注以上(5)-(八),还有"无偿的行为"视为销售行为背后的逻辑。
o将自产、委托加工或外购的货物用于外商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并免费捐赠给其他单位和个人r无形资产或房地产的免费服务和免费转让,货物在这个阶段再次转移,相当于从卖方到消费者之间的转移。这种流通环节伴随着增值税应税行为,必须征收增值税,但这些行为都是披露的"没有销售额"因此,外衣应视为销售,计算销售额,计算增值税税额,防止单位免费逃避纳税义务。
当生产和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生产者和消费者是同一个人。如果不视为销售,正常情况下货物从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手中的价值增值部分的增值税将减少。然而,当购买商品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它们不被视为销售。在购买商品时,销售者向消费者缴纳了增值税。从那时起,就没有其他流通环节了。当然,它们不需要视为销售,然后缴纳增值税。
为什么购买的商品不被视为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销售?
当单位购买商品用于单位的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时,单位是商品的最终消费者,并根据市场公允价值承担增值税的最后一个环节,然后视为额外的销售。
购买商品被视为销售,职称评审网络小边已详细回答,视为销售是指会计不作为销售会计,作为销售,主要用于确认商品或劳务转移行为、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将涉及视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