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销售商品给予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如何处理销售商品给予商业折扣的会计处理?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销、促销、促销而在价格上扣除价格。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即净额)确定收入。
销售时直接扣除商业折扣后入账。例如,企业销售的商品价格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元%,商业折扣10%。
计算:应收账款科目余额100×(1 17%)×(1-10%)=105.3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100×(1-10%)=90万元,应缴增值税:105.3-90=15.3万元
借款:应收账款105.3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90
应缴税费_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15.3
现金折扣和销售折扣有什么区别?
现金折扣:为鼓励买方尽快付款,尽快付款,提供的债务扣除债务扣除债务扣除债务扣除。现金折扣的表达方式和意义:现金折扣一般以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 2/10:10天内付款2%的折扣 1/20:20天内付款1%的折扣 N/30:20天以后付款没有现金折扣,最迟的付款期为30天。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销售折扣:由于销售商品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质量不合格等原因。企业将商品销售给卖方后,如果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折扣。销售折扣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前,扣除销售折扣后直接确认销售收入; 已确认销售收入的销售商品发生销售折扣,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未来事项的,应当在发生时减少当期销售商品的收入。增值税按规定扣除的,还应当减少确认的营销增值税销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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