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转移增值税进项税吗?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需要转移增值税进项税吗?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转出进项税?
如果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不了解未来的用途,不知道是否不能扣除,则计入应付税-应付增值税(进项税),后期税法规定不得扣除进项税,则会计需要转入应付税-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那么,不允许扣除进项税的情况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新修订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用于简单的计税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2)购买异常损失的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运输服务;
(3)购买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运输服务的异常损失;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事项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1)用于简单的税收计算方法、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所涉及的无形资产和房地产,仅指专门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股权无形资产)和房地产。
纳税人的社交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购买异常损失的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服务和运输服务。
(3)购买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理服务、运输服务等异常损失。
(4)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以及购买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房地产在建工程消耗的购买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修房地产,均属于房地产在建工程。
(6)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4)点、第(5)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房地产实体的材料设备,包括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信、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建筑设备及配套设施。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人支付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与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其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
扣除进项税的购买服务不得扣除上述进项税(简单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免征增值税项目除外)的,从当期进项税中扣除进项税;进项税不能确定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
转出进项税需要纳税吗?
答:进项税转出后,当月可与当月增值税一起申报缴纳,无需单独缴纳。比如12月份进项税转出,下个月12月纳税申报期间只需一起申报。
以上是否需要转移应缴增值税进项税。在某些情况下,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需要转移。例如,用于简单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和免征增值税项目的增值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扣除,需要转移。如果您阅读本文并不太了解,请咨询职称评审网络的在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