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第二季度不能减免企业所得税吗?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企业所得税不能在第二季度减免吗?
是的,分公司第二季度不能减免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9年减税政策答复汇编》第83个问题,答复了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问:被视为独立纳税人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以法人为主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于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经营情况应纳入企业总机构,由企业总机构计算应纳税额,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于分支机构,应纳入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汇总数据符合小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小微利企业整体优惠政策。分支机构不纳入总机构汇总纳税,选择按独立纳税人单独纳税的,不能享受小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只能按25项计算%纳税申报的基本税率。
如果分公司第二季度企业所得税不能减免,财务应该如何处理?
在2019年7月的申报期内,在2019年第二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许多财务人员发现,选择独立纳税人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也可以享受上季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但本季度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一是将原分公司改为子公司,属于一劳永逸的方式,但程序复杂麻烦,需要一定的时间。
二是将选择按独立纳税人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改为并入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也是一个小问题。
第二十四条《跨区域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7号):"以总机构名义生产经营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不能提供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也不能提供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证明其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身份的有关证据,视为独立纳税人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不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按上款规定视为独立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其独立纳税人身份一年内不得变更。"
如果企业选择在2019年按照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当场缴纳企业所得税,今年不得变更。如果他们想重新纳税,他们只能等到明年。
第三种选择实际上是无选择的。继续按照独立纳税人单独纳税,不享受小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按照25%纳税申报的基本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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