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法人变更后的其他应收款?财务人员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处理法人变更后的其他应收款?
答: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工商行政管理局给予类似证明;
以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证明复印件作账。
借:实收资本--转让者
贷款:实收资本--受让者
其他应收款,如果新股东认账,两人签字,可以转让给新股东。
法人变更需要携带哪些信息?
答:变更法定代表人所需信息如下:
1.营业执照:(1)公司变更申请表(盖章签名)(2)股东大会决议(盖章签名)(3)公司章程(或修正案)(盖章签名) (4)营业执照正本/副本(5)新旧法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6)涉及股权变更的,应当提交转让合同
2.代码:(1)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盖章)(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4)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国税:(1)国税证正本(2)变更税务申请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加复印件)
(4)股东大会决议(6)章程(或章程修正)(7)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8)所以复印件加盖公章(9)涉及股权变更的,应当提交转让合同
4.地税:(1)地税正副本(2)变更税务申请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加复印件)
(4)公司变更通知书(原件加复印件)(5)股东大会决议(6)新法人身份证原件加复印件(8)所以复印件加盖公章(6)涉及股权变更的,应当提交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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