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损坏和不完整的人民币,朋友们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不完整人民币兑换办法》,不完整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银行业务部门全额兑换:(1)不超过五分之一的不完整部分,其余部分的图案和文本可以与原始连接器相同。(2)票面损坏、熏焦、水湿、浸泡、变色,但能区分真假,票面完整或不完整不超过五分之一,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和文本可以与原始连接。
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形的,可以半额兑换:票面残缺五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其余的图案和文字可以按照原件连接,应当按照原面额将货币兑换成银行业务部门的一半。但不得流通。
凡残缺人民币属于下列情况之--人不得兑换:(1)票面残缺二分之一以上的;(2)票面污损、熏焦、水湿、变色无法辨别真假;(3)故意挖补、修改、剪贴、拼凑、揭开一面的。
不兑换的残缺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收回销毁,不得流通使用。
及时回收市场流通中的损坏和不完整的人民币,保持人民币的清洁,维护国家货币的声誉,需要企业、事业单位、群众、银行等方面的合作。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有不适合流通的损坏或不完整的人民币,不得再次使用或外部支付,应选择、粘合,随时存入银行或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