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加班工资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果加班工资不计入工资总额,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假期加班工资不计入工资总额,可以不计个人所得税吗?
答:个人工资、工资收入是指个人因工作或就业而获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收入。无论单位按节假日工资计入哪个会计科目,都应计入工资总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工资收入
工资和工资收入是指个人因工作或就业而获得的工资、工资、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与就业或就业有关的收入(非独立性)。
注意:
1.不征税项目:(1)独生子女补贴;(2)实行公务员工资制度,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副食品补贴;(3)托儿补贴;(4)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和误餐补贴。
2.其他属于工资、工资收入的项目:
(一)公司职工获得的劳动分红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
(2)出租车经营单位以自行车承包或租赁方式经营出租车司机,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经营取得的收入;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4)退休人员再次工作(退休工资免税);
(5)企业(职业)年金;
(6)行使股票期权等。
个人独立劳动收入按劳动报酬收入项目征税,如个人兼职收入。
如果加班工资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你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了解上述工资、工资收入的规定和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满足以下情况,可以减免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是一个非常实用的建议。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联系我们的问答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