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和利润率是多少?最近很多小伙伴关注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我们来看看。
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是多少?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1993]154号)第二条第(4)款规定,纳税人因销售价格明显较低或无销售价格,按照法律法规确定销售价格的,其价格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10%。但是,应当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其组价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为《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法规》中的成本利润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本利润率如下:
1。甲类卷烟10%;2.乙类卷烟5%;3.雪茄烟5%;4.烟丝5%;5.粮食白酒10%;6.薯类白酒5%;7.其他酒5%;8.酒精5%;9.化妆品5%;10.护肤护发品5%;
11.鞭炮,焰火5%;12.珍贵珠宝和珠宝玉石6%;13.汽车轮胎5%;14.摩托车6%;15.小轿车8%;16.越野车6%;17.小客车5%。
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是否包括消费税本身?
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实行从价定率法: 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1-比例税率)
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实行复合计税方法: 构成计税价格=(成本 利润 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国家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应税消费品的国家平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希望大家看完以上中小系列的整理介绍,能理解并收获相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学习专业的财务会计知识需要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正确的学习方法。职称评审网的团队为每个学生量身定制学习课程,帮助他们更有效地提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