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40号令)和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职称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21〕〕33号)要求,为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的范围
档案存放在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我省各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就业)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灵活引进人才和符合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包括参照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过上述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申请职称考核;退休人员;其他政策另有规定的。
二、二报推荐程序
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线上线下并行申报,并在网上申报的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岗位资格申请推荐办法》(冀职改办字〔2003〕〕3)根据现行相关申报推荐政策,做好以下几点:
(1)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申请人应认真比较申请评审条件,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按照河北省职称在线申请评审系统填写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信息,扫描上传清晰的相关电子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规范、有效,完全符合申请条件,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一旦提交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工程师职称评审工程师职称评审
(2)用人单位应严格推荐。一是按照省级统一要求的职称工作规范和程序开展工作,科学制定职称推荐工作实施计划,严格按照公开报告、考核辩护、考核评价、定量分配、综合排名、集体研究等程序组织申请推荐工作。二是承担申请材料审核的主要责任,对职称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做到完整、真实、准确、有效、标准化,审核是否符合申请审核条件,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申请人。第三,协助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在线申请工作,并在本单位公布确定的申请人。宣传期为5个工作日。对宣传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向我中心报告。本申报由各单位人员统一申报,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报。
(3)严格的审计程序。我中心将对用人单位报告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上传的材料是否清晰、真实、有效、完整、标准化,上传的材料是否与填写内容一致。不符合申请条件或者申请要求的,应当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并一次性通知补充材料;欺诈或者报告核实有问题的,取消申请资格,列入黑名单。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申请评审中任职资格的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申请评审职称人员的学历、学位、资格、工作年限、业绩(含论文、论证)截止日期。
(2)关于退休年龄。2021年12月31日为评聘结合专业申请人的退休年龄截止日期;非评聘结合专业申请人的退休年龄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3)会计、经济、审计、统计等专业的相互评价。首先,自2021年起,具有大专学历,取得统计师或类似专业(会计、经济、审计)中级职称,从事统计职责10年以上,可申请高级统计职称。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数学、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中级职称,符合学术资格和绩效条件,可申请高级统计职称。第二,会计、审计、统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分别申请高级经济学家、高级经济学家;第三,会计中级、副高级职称可分别申请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中级、副高级职称可分别申请高级审计师、高级审计师;第四,经济、审计、统计中高级会计师。
(4)关于残疾人联系统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职称。一是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初级职称识别。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生医疗政治发2009〕37)文件规定,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盲人,取得考试证书,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不再颁发初级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视为初级职称证书。二是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中级职称晋升,委托省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省残疾人联合会)进行评审。
(5)关于新文学和艺术团体的职称评价。根据国家《关于深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发布了《深化艺术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计划》。自今年以来,省文学联合会开展了一系列新的艺术文学和艺术团体职称评价工作。评审人员范围为在我省非公有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从事文学和艺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评审专业为编剧、导演、作曲、演员、演奏者、指挥、舞台技术人员、艺术家、摄影(图像)、录音、编辑、舞台设计、电影放映等艺术系列(新文学和艺术团体)的高级职称。
(六)进一步贯通职业发展渠道。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20〕〕96),我省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通知》,在总结工程技术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扩大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术教师等职称系列,并允许高技能人才申请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和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
(7)继续实施向抗疫一线人员倾斜的职称政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62号)和《关于明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通知》(冀人社字〔2020〕〕175号)等政策文件精神要落实,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优惠政策落实,鼓励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线。
(8)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的资格审查。今年,各专业评审委员会主管部门收到参与者材料后,将组织专人对参与者材料进行审查。
(九)现场答辩。原则上今年不组织现场答辩。
(10)关于职称历史数据的整理和开放。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我省整理了2010年至2020年获得职称的历史数据,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报告。下一步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专业技术人员2010年至2020年历史数据未输入,根据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梳理报告职称评价信息历史数据通知及时输入,我中心随时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输入服务,有效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利益。二是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开始整理2010年前通过评审获得职称的历史数据。
四、工作时间安排
1.8月15日前,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完成申报推荐工作,向省级人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9月15日前,省人才及相关部门完成网上审核。
3.9月16日至9月19日,省人才向各厅局报告职称材料。
4.各厅局专业评审委员会于9月20日至11月5日完成评审工作。
5.11月10日前,各厅局完成了评审结果的备案和发布。
本通知未作明确事项,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