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利润额怎么算,财务人员经常会遇到此类问题,下面由职称评审网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
如何计算实际利润?
【答案】
实际利润=收入-成本-成本-税-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别)第四行的总利润被修改为实际利润。第五条第三项相应修改为:第四行‘实际利润’:按会计制度计算的总利润减去上一年度补偿损失、无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计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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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和实际利润的概念?
在企业所得税中,定义了实际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非税收收入、免税收入、扣除和可弥补的前一年度损失后的余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首先是一个年度概念,主要用于企业年度最终结算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应当按照每月或者每季度的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实际利润的概念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定率征收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应纳税所得额的概念也适用于预付款和年度纳税申报时的定率征收企业。
由于上述情况,有时在相关政策和管理文件中表示为应纳税所得额,有时表示为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如何填写企业所得税季度报告的实际利润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填写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家税务函[2008]号。635)规定:第四行‘实际利润’:按会计制度计算的总利润减去前一年度补偿损失、无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公共机构、社会团体和私营非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预售收入计入银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写说明规定:填写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月(季度)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填写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季度(或月)的累计数。
综上所述,企业在季度申报时,实际利润对应的本期金额应填写本季度利润,累计金额应填写本季度1月1日至本季度最后一天的累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