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票,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来看看。
餐饮如何开增值税专票?
因营改增,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有应税行为的,应当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
(二)适用增值税免征规定的应税行为。
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住宿、餐饮、娱乐、旅游等会议服务,属于兼营行为。上述服务项目在开具增值税发票时不得统一开具"会议费",应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规定的服务编码,在同一发票上按实际分项填写。
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27条有关规定,购进餐饮服务发生的进项是不允许抵扣的,因此反过来纯餐饮企业通常也不会开具专票给自己的客户,因为下游不得抵扣。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行增值税制度禁止的是下游的抵扣,而不是餐饮企业自身开具专票。餐饮企业本身对外开具专票并不违法。
财税2016第五十三条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和销售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向消费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房地产。(2)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关于如何开具餐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文章根据具体文件规定的答案是餐饮服务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了更好地理解,本文还列出了具体的规定内容。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请关注职称评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