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网
今天是 2022年 10月 11日 星期二
职称评定

以房产抵债行为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缴纳

以房产抵债行为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缴纳
2022-10-11 119

土地增值税何时缴纳,在会计行业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以下由职称评审网络为您整理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什么时候缴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 《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房地产抵押取得贷款,是指房地产所有人作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占有的房地产 提供房地产不转让房地产所有权的法律行为,作为偿还债务的担保。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的所有权在抵押期间没有变更,贵公司作为房地产所有人在抵押期间仍享有占有、使用、收入等权利。但贷款到期后,贵公司无法偿还贷款本息,银行按照原协议拍卖贵公司抵押的房地产。在此行为期间,房地产所有权由贵公司变更为银行所有。

房地产企业向建筑公司抵债开发的房地产涉及哪些税收问题?

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通知》(国家税发[2006]31号)规定,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转化为固定资产或用于捐赠、赞助、员工福利、奖励、外商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偿还债务、交换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视为销售,在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如下:

(一)根据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近几个月同类开发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三)根据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的,视为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土地增值税:

以房产抵债行为土地增值税什么时候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非直销和自用房地产的收入确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员工福利、奖励、外商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偿还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所有权转让视为房地产销售,收入按以下方法和顺序确认:

1.根据同一地区、同一年度同类房地产销售的平均价格确定;

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参照当地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者评估价值确定。

(2)当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部分开发的房地产转让给企业自用或用于租赁等商业用途时,产权未转让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不计入税收清算,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印花税:

《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10.如何划定产权转让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让书据的征税范围?

财产所有权转让文件的征税范围为:政府行政机关登记的动产、房地产所有权转让文件和企业股权转让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纳税依据明显较低,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实其应纳税额。

作为债权人,我们必须了解何时缴纳土地增值税以及涉及的其他税收。谢谢你的阅读。如果您还有其他想知道的信息,请在线咨询。

二维码
职称评定网 手机:13329726787 联系人:杜老师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特一号武汉大学国际教育学院三楼
Copyright © 2012-2022 职称评定 版权所有   鄂ICP备2021015912号-3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