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股权撤资的会计处理?小伙伴经常遇到这个问题。以下是职称评审网整理的相关内容。让我们看看。
如何处理股权撤资的会计处理?
答:撤资和转让股权的所得税处理不同,注意区别。
1.税法有关政策如下:
a。国税函201079号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当在转让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变更程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取得股权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收入。企业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保留收入中可能分配的金额。
根据税法规定,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根据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的利润分配或股权转让决定,确认收入的实现,股权转让、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未作出利润分配或股权转让决定,税法不确认投资收入,不能从转让收入中扣除。
b。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34号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者减少投资,取得的资产相当于初始投资的部分,确认为投资回收;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确认为股息收入;其余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入。
被投资企业发生的经营损失,由被投资企业按规定结转弥补;投资企业不得调整或降低投资成本,也不得确认为投资损失。
2.两者概念的区别:
①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最终导致股东变更。例如,公司股东A将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B,公司注册资本不变,但股东构成发生变化。
②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是指投资企业通过清算和退股从被投资单位撤回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例如,2010年A,B、C三家公司各投资500万元成立A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1500万元。如果A公司在2011年5月撤回投资,不考虑其他因素,A公司的注册资本将从1500万元改为1000万元,股东将从三个改为两个,即BC两家公司;如果A公司在2011年5月通过退股减少投资300万元,则股东组成不变,注册资本变为1200万元。
3.两者计算的区别:
①股权转让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规定,股权转让所得是指股权转让价格减去股权成本价格后的差额。
股权转让价格是指股权转让人以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的形式收取的股权转让的金额。被持股企业有未分配利润或者税后存款的基金的,股权转让人与股权一起转让股东保留收益权的金额,不得从股权转让价格中扣除。股权成本价格是指股权转让人在投资股份时实际交付给中国居民企业的出资金额,或者在购买股权时实际支付给股权原转让人的股权转让金额。
【比如】2010年3月A公司购买B公司股权1000万元,2012年5月A公司将拥有B公司股权80元%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A公司的股权转让收入为400万元(1200万元)--1000*80%)。
②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者减少投资,取得的资产相当于初始投资的部分,确认为投资回收;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确认为股息收入;其余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收入。
比如2008年A公司投资500万元投资B公司,占B公司总注册资本的30%%。经股东大会决议,2011年3月,A公司撤回投资,A截至2011年3月,B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350万元。因此,A公司分为三部分:500万元为投资回收;105万元(350万元)×30%);投资资产转让收入195万元(800元)-500-105)。
【股权撤资相关内容】:
如何处理股东撤资的会计处理?
比如注册资本100万,两个股东一半,现在公司注销,只剩下90万(损失10万),分录该怎么办?
答:借:实收资本----甲股东 50万
实收资本----乙股东 50万
贷:银行存款 90万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