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经济学家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84分,试卷满分140分。初级经济学家考试分为两个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济基础知识是公共科目,专业知识和实践是专业科目。
初级经济师84分合格。初级经济师考试两个科目的试卷总分为140分,合格标准为总分的60%,84分及格。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确定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国家统一资格标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可以单独划定相关地区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标准。
省内部分地区初级经济师成绩合格标准低于贵州、甘肃等全国普遍合格分数线。
通过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和知识产权专业分别颁发相应级别的人力资源经理证书和知识产权经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