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各科及格分数线为满分60分%。一级建造师考试有四门考试科目,包括三门基础科目和一门专业科目。
一级建造师考试及格线
一级建造师考试实行人事部、建设部联合组织实施的全国统一大纲、命题、组织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因此,一级建造师各科目的分数线也是全国统一的,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一般为各科目总分的60分%。一级建造师各科及格线为:
《建筑工程经济试卷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满分130分,及格线78分;《建筑工程管理》试卷满分130分,及格线78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践》试卷满分160分,及格线96分。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办法
1、考全科: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管理方法为滚动管理,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2.部分免试科目:部分免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
3.附加项目:一级建造师附加项目的考试成绩仅在考试当年有效。申请附加项目的人员通过考试后,将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专业类别的依据。考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科目,才能取得附加专业资格证书。